主旨:有關本局辦理「108 年度桃園庇護工場繪畫競賽」,請貴校學生踴躍參賽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為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,行銷桃園市庇護工場,特辦理旨揭競賽。
二、競賽內容如下:
(一)比賽主題:以桃園市 7 家庇護工場為題材之繪畫競賽。
(二)徵件期間:即日起至 6 月 30 日 17 時止。
(三)參賽組別:
1、第 1 組:國小組,桃園市各公私立國民小學在校學生。
2、第 2 組:國中組,桃園市各公私立國民中學在校學生
3、第 3 組:高中組,桃園市各公私立高中職在校學生(含五專 1~3 年級)。
4、第 4 組:成人組,含全國大專校院在校學生(含二、三專及五專 4~5 年級)。
5、第 5 組:身心障礙者組,限有身障證明(原身障手冊)者報名。
(四)參賽作品規格:作品以對開畫紙呈現,參賽者可以使用任何平面方式創作,如素描、水彩、粉彩、蠟筆、油畫、水墨、麥克筆等,也毋須裱褙或裱框,但不得用電腦繪圖或合成等。
(五)評分標準:比賽總分 100 分,項目分為活動主題 40%、色彩運用 30%、創意構圖 30%,依各評審評分加總後,由高至低依序選出各組之得獎作品。
(六)獎勵方式:前開每組前 5 名優選者,於中秋節禮品聯合促銷記者會頒發獎牌及禮券。
1、第 1 組:每人頒發新臺幣 3,000 元禮券。
2、第 2 組:每人頒發新臺幣 5,000 元禮券。
3、第 3 組:每人頒發新臺幣 7,000 元禮券。
4、第 4 組:每人頒發新臺幣 10,000 元禮券。
5、第 5 組:每人頒發新臺幣 10,000 元禮券。
(七)入選作品於「中秋節禮品聯合促銷記者會」頒發獎牌公開表揚,並表框公開展示 3 天。
(八)報名方式:參賽者填妥報名表後,連同作品及所需附件,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至本局委辦之好物有限公司: 220 新北市板橋區大同街 2 號 11 樓-廖婉淳收(電話:02-2254-2180),並請於信封註明「108 年度桃園庇護工場繪畫競賽報名繳件」。
三、檢送旨揭競賽簡章 1 份。
link to https://sso.tyc.edu.tw/TYESSO/Login.aspx
link to https://consensus.cdc.gov.tw/parent/agreement?c=5609&openExternalBrowser=1&p=%E6%B5%81%E6%84%9F%E7%96%AB%E8%8B%97%E6%8E%A5%E7%A8%AE%E8%A8%88%E7%95%AB&s=B%25E6%25AD%25A6%25E6%25BC%25A2B&u=Erb4LDezjgPeVEJNFt3eob&vg=FLU&y=113
link to https://exam.tcte.edu.tw/tbt_html/link to https://accounts.google.com/v3/signin/identifier?service=mail&continue=https%3A%2F%2Fmail.google.com%2Fmail%2F&flowName=GlifWebSignIn&flowEntry=AccountChooser&ec=asw-gmail-globalnav-signin&ddm=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