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依據桃園市選舉委員會114年6月10日桃選一字第1140003084號函辦理。
二、依據中央選舉委員會114年6月4日中選務字第1143150380號函,「114年全國性公民投票」定於114年8月23日(星期六)舉行投票。
三、依公民投票法第24條準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、第59條規定,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及三分之一以上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(採最廣義認定),主任監察員須為現任或曾任公教人員,敬請貴單位鼓勵所屬公教人員踴躍擔任本區投開票所工作人員。
四、 依據中央選舉委員會(以下稱中選會)114年6月9日中選務字第1143150394號函,參加選務工作人員給予補假1天;至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之工作費,為主任管理員新臺幣(以下同)3,300元、主任監察員2,750元、管理員為2,100元、監察員2,000元、預備員2,000元。
五、同仁如以團體報名方式報名,設置在本校投開票所有4個,每間投開票所管理員人數約為5人,請以此基準團體報名。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及三分之一以上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(採最廣義認定),主任監察員須為現任或曾任公教人員,龍潭區公所將視各投開票所投票權人數分配工作人員數量,屆時可能增減數量,請見諒。
六、同仁如以個人方式報名,請填具龍潭區投票所工作人員登記資料卡(附件三),填具完整個人資料,並經單位主管、人事主管及機關學校首長核章後,紙本親送、寄送或傳真本公所,後續由本公所擇合適投開票所及職務工作遴派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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