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市龍潭區武漢國小113學年第1學期第1次第1-8招鐘點教師及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甄選公告
1.國小一般鐘點教師缺:音樂 1 名、體育 2 名、(視學校實際需求調整任教科目及節數)
2. 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缺:閩南語 2 名、客語 2 名
二、聘期:
聘期自 113 年 8 月 30 日起至 114 年 6 月 30 日止(自實際到職日起至 114 年 6 月 30 日止)。
(視學校實際需求調整授課節數)
三、報名資格:【本次甄選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,如缺額補滿於網站公告且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】
三、報名資格
(一)報考人員應具備左列基本條件:
(二)鐘點教師報考人員資格:
【本次甄選採一次公告分招招考,如缺額補滿於網站公告且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】
第 1 招招考:依教育部訂定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。」第 3 條第 3 項第 1 款規定「具有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」之資格者。
第 2 招招考:具有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。)
第 3-8 招招考:具有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,或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。)
(三)教學支援人員報考資格:
【本次甄選採一次公告分招招考,如缺額補滿於網站公告且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】
µ客語文:參加客家委員會或其公告之學校、機構或法人辦理之客語能力認證,取得中高級以上之能力證明,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或其所屬機關,或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所舉辦之教學支援人員認證,取得合格證書者。
µ閩南語文:參加中央主管機關或其公告之學校、機構或法人辦理之閩南語能力認證,取得中高級以上之能力證明,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或其所屬機關,或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所舉辦之教學支援人員認證,取得合格證書者。
※合格證書須在「有效期限內」,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。
四、報名日期:
第1招招考:113年7月09日(星期二)8時至11時止
第2招招考:113年7月11日(星期四)8時至11時止
第3招招考:113年7月12日(星期五)8時至11時止
第4招招考:113年7月16日(星期二)8時至11時止
第5招招考:113年7月18日(星期四)8時至11時止
第6招招考:113年7月19日(星期五)8時至11時止
第7招招考:113年7月23日(星期二)8時至11時止
第8招招考:113年7月25日(星期四)8時至11時止
(各招招考逾時不予受理)
五、甄選日期:
第1招招考:113年7月09日(星期二)13時30分起
第2招招考:113年7月11日(星期四)13時30分起
第3招招考:113年7月12日(星期五)13時30分起
第4招招考:113年7月16日(星期二)13時30分起
第5招招考:113年7月18日(星期四)13時30分起
第6招招考:113年7月19日(星期五)13時30分起
第7招招考:113年7月23日(星期二)13時30分起
第8招招考:113年7月25日(星期四)13時30分起
六、其餘詳如簡章
link to https://sso.tyc.edu.tw/TYESSO/Login.aspx
link to https://consensus.cdc.gov.tw/parent/agreement?c=5609&openExternalBrowser=1&p=%E6%B5%81%E6%84%9F%E7%96%AB%E8%8B%97%E6%8E%A5%E7%A8%AE%E8%A8%88%E7%95%AB&s=B%25E6%25AD%25A6%25E6%25BC%25A2B&u=Erb4LDezjgPeVEJNFt3eob&vg=FLU&y=1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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